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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重视见义勇为牺牲者的烈士报评和伤残者的抚恤工作

发布时间:2009-08-17 15:09:49 来源: 责任编辑:尹润云

    多年来,宣威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做好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申报烈士的工作,作为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工作成效显著。除1997年对东山镇火石盆村夏开良因抢救落水女青年而牺牲申报为革命烈士外,2002年以来,该市因见义勇为牺牲的王泽民、李严、杨继胜3人,全部申报并被批准追授为革命烈士。他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都把见义勇为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总体规划,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每逢新春佳节,市委、市政府领导都深入见义勇为英雄家中,看望和慰问见义勇为英雄和革命烈士家属,对广大见义勇为人员给予亲切关怀。

    二是组织开展“见义勇为群英谱展览”、“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报告”、设立光荣榜和召开表彰会等活动,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者的先进事迹。积极筹措资金,除组织会员单位捐赠外,市政府每年安排见义勇为资金5万元,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2002年以来,宣威市共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4人,颁发奖金32.9万元。

    三是制定《宣威市奖励见义勇为公民试行办法》,规范了见义勇为的范围、行为事实、确认程序、奖励标准等,并建立了由公安、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参加的见义勇为公民的表彰、评烈、评残、抚恤等工作机制,对符合革命烈士的见义勇为者,积极申报烈士,对见义勇为伤残者的抚恤,按照特殊情况从优办理,做到有章可循。已评为烈士的4名见义勇为家庭,都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待遇,其亲属的许多实际困难都得到较好解决。

    四是切实解决见义勇为者因牺牲、伤残造成的家庭、个人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创造条件,给予他们特殊和较多的照顾。东山镇火石盆村烈士夏开良的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尤其是住房条件相当差,市、镇、村三级积极为他家想办法出主意,村委会帮助协调建房用土、镇政府帮助协调建房审批手续、解决资金2.5万元,市见义勇为协会又帮助解决救助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