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为全面推进见义勇为工作,认真了解受市级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及其就医、就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州文件精神,2012年5月底至6月初,在市社管综治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市社管综治办牵头,各有关乡镇和市社管综治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对该市受市级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先进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全面系统整理,建立健全省、州、市三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档案。
通过对该市自2000年以来受省、州、市三级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的实地走访,详细掌握他们的家庭信息资料,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市社管综治办根据各有关乡镇和市社管综治成员单位采集到见义勇为人员的基本信息,对该市30名见义勇为先进人员逐一进行了登记管理,并建立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档案,填报了《云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动态信息表》。
同时,市社管综治办通过认真梳理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动态信息表,对该市14名见义勇为人员的18名子女的就学情况进行了认真登记造册,并按省州要求将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就学情况和见义勇为人员有关证明材料(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决定复印件、受奖证书复印件、简要事迹材料、子女与受表彰人的关系证明)函告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所在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和本省的有关大中专院校,请有关单位按照云教保〔2012〕7号文件要求,给予该市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免除学杂费和住宿费、享受助学金等相关优抚政策,并请学校函告其相关优抚政策的落实情况,以便对优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