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见义勇为人员在教育方面给予优抚和照顾的通知》精神,南涧县对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就学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排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将见义勇为人员的确认材料、表彰决定、家庭情况、优抚建议等材料函告县教育局,积极协调县教育局抓好贯彻落实。
南涧县社管综治办和县教育局协同配合,指定业务科室和专人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学校落实优抚政策,为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专门建档,长期跟踪管理。南涧县目前在校就读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共2人,今年就读于南涧一中高三曾被州级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唐东宝,通过南涧县社管综治办和县教育局协同配合,积极申报落实高考加分优抚政策,最终在高考中获加15分,被云南林业技术学院录取,县社管综治办将该生的材料转到该校并函告给予相关政策的优抚。
通过政策的落实,努力营造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风气,推动和促进平安南涧、和谐南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