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 正文
字号:
分享到:

沾益县多措并举贯彻落实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发布时间:2012-10-29 14:44:38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自《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实施以来,沾益县严格按照要求,针对过去全县见义勇为人员底数不清、宣传工作机制不畅、管理服务措施延续性不强的“三无”问题,采取三条有效措施全面规范全县见义勇为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抓规范。组织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形成调查组,深入各乡(镇)、各行各业开展全面调查,将建县以来在沾益涌现出的37名见义勇为人员身体状况、家庭经济来源、子女就学就业情况、优扶政策落实情况等底数全部摸清,按照一人一档的标准,健全了37名见义勇为人员信息档案,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开辟专栏抓宣传。为在全县范围积极营造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的浓烈氛围,县综治办积极与县电视台协调,在沾益县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对《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历年来县内涌现出的见义勇为人员事迹等进行滚动宣传,努力提高全县人民对省委、省政府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各项政策知晓率。同时,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印发沾益县见义勇为倡议书,全面动员全县人民积极参与见义勇为、支持见义勇为、弘扬见义勇为。

    三是强化管理抓服务。该县严格按照《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各项规定,对符合低保条件落实低保政策,为3名牺牲人员对照烈士申报条件及程序进行烈士申报,为4个家庭困难的落实了相关优扶政策,对符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见义勇为人员在教育方面给予优抚和照顾的通知》条件的8名见义勇为子女,及时向学校发函,落实相关优扶政策。截止目前,全县共为4名家庭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落实低保政策,为3名因见义勇为牺牲的见义勇为人员向省民政厅申报烈士称号,为8名在云南省内高中以上就读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减免31200元学杂费、住宿费,并享受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