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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多措并举扎实开展见义勇为工作

发布时间:2012-12-17 11:26:33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师宗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自2002年县见义勇为协会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加大表彰奖励和宣传、帮扶工作,成效明显,见义勇为英雄不断涌现,受省政府表彰的2人,受市政府表彰的16人,受县政府表彰的11人,有效促进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党政重视,做到机构、基金双落实。该县始终把建立和完善见义勇为协会组织放在工作的首位, 2002年,成立了师宗县见义勇为协会,党委、政府就加强见义勇为协会组织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完善了《师宗县见义勇为协会章程》,章程明确规定了协会的性质、宗旨、住所、业务范围、基金管理、使用原则、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等。选举产生了师宗县见义勇为协会理事会,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设在师宗县综治办,设立了见义勇为专门账户,县上每年为见义勇为协会预算专款5万元。在此基础上,协会还印发了关于筹集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的倡议书,深入到机关、事业和大型企业等单位大力宣传云南省见义勇为条例,组织发动有关部门单位积极为见义勇为事业捐款。达到了组织机构、办公经费双落实,逐步形成了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有人办事的良好工作格局。

    ——宣传引导,做到宣传、教育双不误。县见义勇为协会结合综治维稳宣传月等活动的开展,利用电视、广播、大型电子屏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办法》,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彰显见义勇为,营造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同时,重视挖掘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褒奖群众身边看得见、听得到、学得到的“平民英雄”,推崇在现实生活中涌现出的“凡人义举”,使见义勇为人员的行为得到肯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全县上下形成了学习、宣传、鼓励、尊敬见义勇为人员的良好氛围。

    ——健全机制,做到表彰、救助双到位。一是健全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机制。将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申报、评选、表彰、慰问、救助活动纳入全县年度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广泛号召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见义勇为活动。县见义勇为协会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各乡(镇)、单位、部门开展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评选活动,严格评选程序。对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政法工作会上给予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努力营造见义勇为光荣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见义勇为慰问关怀机制。关爱见义勇为人员,每逢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县见义勇为协会牵头组织综治、民政、广电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所属乡(镇)、单位、村(社区)干部采取座谈和逐户走访的形式,发放慰问金、大米、棉被、衣物等慰问物品,并详细询问见义勇为人员本人或家属的生产生活情况,鼓励他们搞好生产,教育好下一代。每年春节前夕,县委、政府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慰问活动纳入春节期间系列慰问的主要内容,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慰问。目前全县慰问牺牲见义勇为先进人员家属共支出5万元。三是健全见义勇为优抚救助机制。认真组织开展见义勇为人员优抚和救助工作,及时解决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亲属的抚恤救济;致伤、致残人员的医疗救助及生活补助;见义勇为人员亲属生活困难救助及住房、就学、就业等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