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宣传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20年来取得的业绩,全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进新时代云南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开展纪念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20周年系列活动。云南省委政法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邀请中央、省级主流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地州开展集中采访活动,8月17日,采访团一行走进保山对当地见义勇为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采访。
全市涌现出353名见义勇为人员
保山传统正义荡气回肠,是产生见义勇为先进的肥沃土壤。在先辈的感召下,保山这块热土上涌现出许许多多的见义勇为正气人士。目前,全市共有各级见义勇为人员353名,其中,国家级2名、省级40名、市级157名、县级154名。肖朝林(2009年省级见义勇为人员)、刘从文(2012年省级见义勇为人员)、赵佩才(2014年市级见义勇为人员)被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荣誉称号,杨卫山(2006年省级见义勇为人员)2014年被民政部评为“烈士”。
保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涛说,保山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群体。他们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临危不惧,大义凛然,勇于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保护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谱写了一曲曲时代的正气之歌。
据统计,1993年以来全市353名见义勇为人员中,制止抢劫或追赶抢劫犯、追赶通缉犯、举报盗窃或追赶小偷、制止打架斗殴、举报非法传教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有180人,占全体见义勇为人员的51%。
保山已成为全省最安全州市之一
353名见义勇为英模中,牺牲英模16人,致残4人。保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涛说,他们性别不同、职业不同、身份不同、年龄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均挺身而出。正是有了他们的挺身而出,坚决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坚决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才换来保山社会的安定有序。
据统计,保山市近6年来的刑事案件数、立案数在逐年下降,治安形势平稳可控,社会和谐稳定,已形成“违法犯罪活动露头就被打”的良好局面,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已连续4年排名全省第一,保山市已成为全省最安全的州市之一。
实现了见义勇为工作的全覆盖
保山市见义勇为协会于2003年10月经保山市民政局批准成立,2016年6月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018年7月开设独立账户,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2020年12月,保山市委编办批复设立保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保山市见义勇为工作中心”牌子,明确为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内设办公室,专门协调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保山市委政法委作为见义勇为工作主管部门,每年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具体措施,推进全市见义勇为事业走深走实。目前,市、县两级见义勇为工作中心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21人,并已形成市见义勇为协会、5个市辖县(市、区)见义勇为工作中心、76个乡镇(街道)见义勇为工作站、954个村(社区)见义勇为工作室四级组织网络架构,实现了见义勇为工作的全覆盖。
2022年6月,印发《保山市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认定和奖励办法》,对全市见义勇为人员的确认、奖励程序和权益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把辅警、协警、保安员、治安联防员、交通协管员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地点之外与违法犯罪分子英勇搏斗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的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范围,使全市见义勇为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发放见义勇为奖励资金22万元
规范经费保障,市政府把见义勇为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收支管理办法。5年来,发放见义勇为人员奖励资金22万元,发放慰问金51.1万元。规范见义勇为评定,成立市、县两级评定委员会,每年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开展评定工作。五年来,市级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11人,报请省级表彰奖励1人。
规范慰问制度,动员各级各界普遍关怀,每年组织春节和中秋慰问至每一个见义勇为人员,传递党委政府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和关爱。规范权益保护,定期组织走访,全面了解和掌握见义勇为人员的生产和生活状况,及时补助救助困难见义勇为人员,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每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见义勇为宣传,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
保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涛说:“新时代呼唤‘身边好人’,新时代倡导担当作为,新时代需要人民群众遇到危难时挺身而出者,我们将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遇到危难挺身而出,敢于、善于、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坚决维护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