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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向见义勇为英模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25万元

发布时间:2022-11-30 11:06:51 来源:云南见义勇为 责任编辑:魏晓露

“这笔救助款真是帮了我们家大忙,太感谢检察机关了,谢谢……”被救助人李某珍收到救助金后,紧紧握着办案人员的手激动地说道。

为了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向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杨某华的母亲李某珍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了他们因案致困的家庭困难。

近年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贯彻落实“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救助理念,主动深挖案源线索,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被评为“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杨某华因看到被告人廖某飞、姜某正在殴打他人,遂上前制止,后被廖某飞持刀伤害而不幸牺牲。该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廖某飞、姜某向杨某华家属赔偿18.25万元,但因廖某飞、姜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杨某华的家属至今未能获得任何赔偿,这让本就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家庭陷入了困境。

为了彰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弘扬社会正气,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不让见义勇为英雄流血又流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负责办理李某珍司法救助案。他多次实地走访李某珍家和被告人家,了解相关情况,认真审查案件,认为本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故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最终向李某珍发放了11.25万元的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