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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社会正气 传递社会正能量 大理州扎实推动见义勇为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24-01-16 15:04:21 来源:大理政法 责任编辑:魏晓露

为促进大理州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全力推进平安法治大理建设,大理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和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大理州见义勇为基金会换届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全面总结回顾了大理州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完成了大理州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机构和组成人员换届选举,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见义勇为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奋力推进大理州见义勇为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在大理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委政法委、省见义勇为工作中心的关心帮助下,大理州见义勇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进一步做实组织保障。2023年10月23日,中共大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设立大理州见义勇为工作中心,明确在大理州综治服务中心(大理州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大理州见义勇为工作中心牌子。在州政府和社会各界企业及爱心人士的支持帮助下,基金会资金存量突破1000万,为大理州见义勇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高标准做好表彰慰问。制定出台了《大理州见义勇为行为申报确认和见义勇为人员推荐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为大理州开展好见义勇为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通过州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积极推荐申报,截至目前,累计推荐上报并获得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2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城市奖3个、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2人,省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42人,州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314人。严格按要求做好见义勇为人员走访慰问,利用中秋和春节等节日等时机,积极对见义勇为人员和家庭走访慰问,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健全基层基础档案,掌握其家庭和生活现状,针对因见义勇为致贫等突出问题,积极协调落实有关方面落实各项救助措施。

三是坚决做实权益保障。对获省、州、县(市)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分别按各州(市)的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及投档,并纳入国家资助体系优先予以照顾。对见义勇为牺牲英模的家属,积极协调各部门办理优先入学,见义勇为英模及其家属的教育优抚优待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理州见义勇为人员医疗保障的通知》,为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建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落实“两免优待”政策,倡导全州城市公交、旅游景区景点私营公司同步贯彻落实见义勇为“两免优待”政策,目前,全州已完成了“两免优待”见义勇为人员优待证的核发,共有472名受各级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享受“两免优待”政策。

四是创新方式推动宣传阵地建设。将县(市)见义勇为纪念设施建设纳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目前,全州现有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均将见义勇为宣传纪念设施建设作为内容之一,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形成了大理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见义勇为纪念设施建设相融合的创新特色。

在新的起点上,大理州各级各部门和新一届理事会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充分发挥见义勇为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举措,推动全州见义勇为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把稳思想之舵,确保见义勇为事业的正确发展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把倡导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见义勇为精神的时代意义,让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蔚然成风,使更多的群众愿意见义勇为、敢于见义勇为。同时,运用法治方式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把倡导见义勇为体现到法治实践中,旗帜鲜明地抵制社会不良现象和歪风邪气,着力形成社会监督力和道德约束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动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持续加大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力度,抓好各项帮扶优抚政策的落实,拓展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经常性服务措施。持续强化扩大见义勇为社会效应,把见义勇为事业作为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实现群防群治的有效形式,发展壮大适应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要求的群防群治力量。持续提升基金会管理运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理事会的领导,切实发挥理事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多为见义勇为人员办实事、解难事,努力把见义勇为基金会打造成为综合服务平台,成为见义勇为人员的爱心之家。

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大理汇聚强大正能量。坚持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为己任,自觉把见义勇为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动见义勇为工作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热点难点,引领见义勇为群体积极参与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助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