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普洱市见义勇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见义勇为先进群体(个人)事迹评审会召开。协会各理事、监事共13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政法委对见义勇为工作的决策部署及《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审议通过了《普洱市见义勇为协会2023年度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要点》《普洱市见义勇为协会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普洱市见义勇为协会2024年度资金预算报告》以及《普洱市2023年度见义勇为先进群体(个人)拟推荐评选表彰实施方案》《2024年春节前开展走访慰问普洱市见义勇为英模活动实施方案》等事项。
会议认为,2023年,普洱市见义勇为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根据省委政法委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要求,按照坚持“常抓党建、加大表彰、扩大宣传、保障优抚、制度建设、大兴调研、争做慈善”总体工作思路,继续加大见义勇为宣传力度,深化思想教育、道德教化工作,通过开展多样化的活动,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到见义勇为工作中来,掀起了全社会崇尚英模、学习英模、关爱英模的社会氛围,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会议指出,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普洱市见义勇为工作要按照既定工作目标任务,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工作,持续在表彰奖励、慰问帮扶、权益保障和宣传影响上精准发力。要以英模影响人、感召人、带动人,推动普洱市见义勇为事业,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见义勇为工作新格局。
会上,普洱市见义勇为协会各理事、监事对各县(区)上报的拟推荐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评审,并对2023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群体(个人)表彰奖励及春节慰问经费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