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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26万!云南432万重奖40名见义勇为人员

发布时间:2024-02-06 17:12:49 来源:云南见义勇为 责任编辑:魏晓露

在2024年2月5日召开的云南省委政法工作会上,云南省人民政府隆重表彰奖励了荣获“2023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称号的40名见义勇为人员。因勇斗歹徒献出19岁年轻生命的红河州蒙自市公安局辅警罗荣华、因勇跳沼气池救人牺牲的楚雄州禄丰市恐龙山镇川街村24岁村民李雁林2人分别被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各奖励人民币126万元;因制服盗窃犯罪嫌疑人配合公安机关破案的昆明市禄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王邦安等13名平民英雄被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因勇救落水群众的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教师李春鹏、王建东、管光正、荀波涛和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罗洁等5个群体共25人被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每个群体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表彰奖金总额达432万元。

出席会议的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亚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红江,省政协副主席陈玉侯,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应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省军区副政委兼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秦万明,武警云南总队司令员王宁等领导为获奖代表颁发了奖章、荣誉证书和奖金。

张应杰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23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的决定》(云政发〔2024〕2号)。会议指出,2023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云岭大地不断涌现正气凛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人员,他们在危难紧急关头勇伸正义之手,用舍生取义的壮举、鲜血乃至生命捍卫了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集中彰显了人性之美,深刻诠释了正义之魂。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对事迹突出、有重大贡献的见义勇为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是进一步激发正气、匡扶正义的生动实践,对进一步铭记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积极营造见义勇为、见义众为、见义智为的良好社会风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强调,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要按照“151”工作思路,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政法场景中合力推动见义勇为工作守正创新任重道远。

会议号召,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英模为榜样,合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见义勇为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切实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注重见义勇为宣传引导,强化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汇聚强大的时代正能量。

2023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名单如下:

一、见义勇为个人

(一)见义勇为英雄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二、见义勇为群体

(一)李鹏春、王建东、管光正、荀波涛、罗洁群体

(二)杨学应、赵文运、蒋盈雄、卢春佐群体

(三)尚宇、陈太会、李金剑、刘涛群体

(四)张永华、李永群体

(五)董保建、寸剑峰、刘双德、杨加军、杨汝清、李光文、林辉、向杰、杨世康、王晓勇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