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见义勇为协会自2007年7月中旬成立以来,在第一届理事会的直接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向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宣传协会的性质、宗旨,制定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及对见义勇为者的表彰奖励办法,认真开展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工作。
为了奖励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作斗争中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人员,协会成立之初,州人民政府拨出5万元专项资金作为协会的奖励基金。2008年,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鲁维星高度重视协会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协调,又筹措到15万元奖励基金,作为对本州见义勇为者的奖励资金。
怒江州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目前,该州见义勇为协会共有奖励基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