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
其特点是:宣传面大、宣传质量好、宣传成效显著。仅2008年来编写的“巍巍玉龙”简报及见义勇为事迹材料在《丽江日报》、《丽江新闻周报》、《丽江电视台》登载了30多条,覆盖面达数十万人。并被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分别采用5条。由于宣传到位,参与人、捐款人接踵而来。在今年3月综治维稳宣传活动中,单位干部职工积极缴纳会费,并纷纷捐款。市委办公室2000元,黑白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0000元,市教育局5000元,市国税局、市环保局、中国移动丽江分公司、市旅游局单位和个人等缴纳会费3870元,市财政局帮助解决工作经费10000元。
二、募集捐款取得新进展
协会常务理事狠抓募捐工作,掌握募捐工作主动权,2008年末,累计收入突破20万元,实现大灾之年,见义勇为基金稳步增长。
三、奖励、慰问见义勇为公民力度加大
2008年是丽江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获奖最多的一年。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10名,其中报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由省政府表彰5人,发放奖金80000元;年末慰问28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和烈士家属,发慰问金12900元,历年累计奖励慰问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金额达420000元。同时,大力表彰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单位和个人。2009年2月19日,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授予金安桥电站有限责任公司、黑白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15个单位,金安桥电站总经理刘兴荣、黑白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自荣等同志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四、建立了见义勇为伤残公民的保险机制
为解除见义勇为伤残公民的后顾之忧,市见义勇为协会多次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丽江分公司协商,于2008年6月12日达成相关协议,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丽江分公司,以无名制无偿为10名见义勇为伤残公民保险,保险金额达100万元。深受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得到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充分肯定。
五、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工作责任制
年初,市综治维稳委把见义勇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和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一起考核,使全市见义勇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监督检查,为见义勇为协会事业的长足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
市见义勇为协会常务理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丽江“两多一大”(少数民族多、农业人口多、贫困面大)的实际和见义勇为协会的宗旨,开展各项工作。加强了协会的思想、组织、作风、道德建设。常务理事严以律己,当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闻讯,带头向四川灾区捐款7700元,自觉交纳特殊党费12337元。协会工作人员还参加了省组织的财务会计培训,提高了自身素质。年末,全市一区四县,有四个县成立了见义勇为区、县工作站,并已筹集资金80多万元。现有工作人员21人,其中专职两人,兼职19人。协会经济开支坚持一只笔严格审批,并自觉接受了民政、财政部门的监督,做到廉洁奉公,两袖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