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省道德模范的通知》和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的《实施细则》,今年5月,全省各州市有关部门将按照公民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对近两年来涌现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五类道德模范,每类评选表彰6名,共表彰30名。在此基础上,省道德模范评选组委会还将从全省推荐出的各类道德模范候选人中,各推荐2名报全国活动组委会作为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省见义勇为基金办于5月5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六个方面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当地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委(办),做好推荐“见义勇为”模范候选人的工作。
根据领导指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最近发出通知,并附《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情况调查表》和《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贫困人员(或家庭)情况登记表》下发各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要求各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和县、(市、区)见义勇为协会,在对当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普遍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于6月30日前按表式填写上报。以便我们比较详细地了解各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家庭)的生活状况,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尽可能对他们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