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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办发出《关于推荐“2009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21 14:56:30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9月16日,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办发出《关于推荐“2009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通知》。通知提出: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综治维稳委的领导下,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经济建设和平安建设中,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不断涌现。为宣传先进事迹,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和自然灾害作斗争,努力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省综治维稳委拟在明年初召开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期间,提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一批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先进个人。为此,各州、市综治办,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省综治委成员单位,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单位,对在2008年11月至今年11月期间涌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中各推荐出2—3名,按省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条件和申报程序,于今年12月10日前报省综治办转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

通知要求,省综治维稳委成员单位及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单位,如有突出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县(市、区)综治办及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推荐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