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0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贾春旺同志的指示精神,向全国各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出《关于进行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档案整理的通知》,要求对1988年以来受全国表彰奖励的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确认名单、整理事迹材料,并提交1张免冠2寸照片和3-5张近期生活照片。对此,省综治维稳委和我会领导高度重视,认为这是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扩大社会影响,掌握全省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家庭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档案资料的契机,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抓紧做好。之后,我会一是立即向各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转发《通知》,并附各地各届受全国表彰的人员名单,要求将这些先进分子的有关事迹材料、近期工作情况、照片(牺牲的附生前照片)档案调查表等有关资料在10月28日前上报我会;二是派员前往省公安厅联系查找我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之前受全国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的资料;三是通过和各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电话查询、跟踪查找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的现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及生活状况。
截止12月25日,省见义勇为基金办在各州(市)见义勇为基金办的大力协助下,历经2个多月,终于将我省33名受到全国历届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的有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和邮政快件上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