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关心和省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工作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为己任,为进一步倡导和营造“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省见义勇为事业向前发展,认真履职、努力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认真做好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的推荐上报表彰奖励工作
2009年9月,省综治办和省见义勇为基金办的名义发出通知后,各地根据通知规定的上报人员范围、时限和表彰条件等要求,按程序共上报当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候选人45名。基金会办公室认真整理、核实各地上报材料,坚持标准、综合考虑、全面衡量,并提出了审议意见报省人民政府。2010年2月20日,省人民政府以云政发〔2010〕41号文件作出《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0年5月20日,在云南省综治维稳工作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省人民政府对全省涌现的先进群体及代冬林等34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共颁发奖金153万元。这是我省历年来颁发见义勇为奖金数额最多的一次。
2010年度的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经过全省各地及基金办的共同努力,于12月完成了对104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先进群体5个56人,先进个人48人)的名单收集、事迹材料整理、表格制作等诸多方面的工作,并于12月27日经省委政法委领导审定,推荐2个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及周鑫等4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报省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二、努力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其家庭困难者排忧解难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提出工作建议。2009年5-7月,我会在全省16个州、市及其县(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的共同努力下,对2002年-2008年度全省涌现的1687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做了一次比较细致的调查,并提出了一些建议。2010年7月1日,孟苏铁同志在我会呈报的《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其家庭生活情况调查报告》上做出批示说,看了这份报告,心情十分沉重。报告所提建议我都赞成,并要求相关部门根据我省见义勇为的工作现状,提出改进加强工作的意见,提高补助金额,兑现各种政策。
二是结合承办省综治办交办的省政协委员姚子龙《关于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见义勇为和义务志愿者享受工伤待遇》的提案,认真研究了我省在保障见义勇为公民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外的一些经验,起草了《〈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经收集反馈意见,多数部门和单位认为,制定《实施办法》是必要的,对促进和规范我省见义勇为工作的深入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之后,我会通过省综治办又向省人大法工委呈报了关于修改《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的建议。
三是对历年涌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普遍慰问。为弘扬社会正气,表达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者的关爱,经省委政法委、省综治维稳委及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同意,我会向2002年以来受省政府表彰奖励的196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发送春节慰问金20.48万元。慰问中,除给每人(户)发一封由省综治办和我会联印的春节慰问信外;主要是请各州市有关领导,代省综治维稳委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给因见义勇为牺牲的每人(户)发慰问金2000元,其余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每人发慰问金700元。
四是积极协助全国见义勇为英模在昆明疗养
2010年6月,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18个省市的11名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10名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到我省工人疗养院进行为期一周的疗养。我会积极协调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见义勇为名誉理事长孟苏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省总工会主席江巴吉才,在昆明会见了中华见义勇为基会李顺桃常务副理事长,赵展岳副理事长、郭玉英秘书长等一行;配合召开了“第二届全国见义勇为英模座谈会”; 由秘书长胡吉安、副秘书长范仁本全程陪同了全国见义勇为英模代表在昆明、楚雄、大理等地的参观考察活动,使疗养活动圆满成功,受到全国见义勇为英模的普遍好评。
三
7月,我会根据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做好“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向全省各州市部署这项工作。截至8月3日,先后收到昆明、昭通、玉溪、大理、楚雄、德宏等州市推荐上报的有关材料共 10 份。之后进行审核、初选,并报经省委政法委领导同意上报了推荐名单。
12月8日,第七届“昆仑润滑油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我省昆明市大西南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刘华、大理市下关镇个体电机修理户驾驶员王兴被授予 “全国见义勇为司机”荣誉称号,各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2万元;德宏州被授予第七届“昆仑润滑油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城市奖,颁发奖匾和证书;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被授予“昆仑润滑油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活动组织奖,颁发奖匾和证书。
四、拓宽见义勇为工作的宣传渠道
在开展见义勇为工作宣传中,我会一是积极发挥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网站的作用,努力为我省见义勇为工作上下沟通、互相交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工作平台和技术保障。同时,及时向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网站发送我会的工作动态及有关图片100余张,还将反映我省2002-2009年度被省及州、市两级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编印成的《云岭大地正气扬》一书,制作成网络电子书,扩大了对英模的宣传和褒扬。
二是积极参加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维稳委组织的“综治维稳宣传月” 活动。我会除展现以“云岭大地正气扬”为主题的6块大型宣传展板外,还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共2000册,并接受群众咨询。今年我会编印的宣传资料,印有自2002年基金会成立以来受省政府表彰奖励的235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英名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捐助见义勇为工作的突出单位及个人名单。
三是注意加强与省及昆明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突出事迹;邀请省及昆明市主要新闻媒体现场采访省人民政府隆重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大会实况,尽量扩大宣传效果。
四是认真做好《工作简报》的编印及发送工作。2010年,基金办共编印《工作简报》9期,刊登全面反映各地工作情况和动态信息45条。
五是积极动员组织各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向《中华见义勇为》刊物投送稿件,邮发图片。
五、按时对基金会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我会《章程》的要求, 2010年3月31日,昆明高新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会2009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指出:“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财务报表已经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该会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业务活动收益和现金流量。”4月15日,《云南法制报》“综治维稳之窗”栏目刊登“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200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公告”。
令人鼓舞的是,省财政厅在2009年拨200万元见义勇为资金的基础上,2010年6月10日,又增拨200万元见义勇为专项资金,并经省委政法委进入我会账户。至此,省财政厅累计共拨1074万元,这些资金为我省推进见义勇为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顺利通过年度检查和审验
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基金会2009年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和省委政法委相关领导的指示,我会从3月份开始,即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情况及按《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登记事项、变更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注册资金情况;财务状况;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安排布置工作任务情况;在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作用发挥情况;2009年度信息披露情况;内部建设情况等方面做了全面而认真的自检自查,并经过了省委政法委和基金会三位监事的初审。4月初,我会采取互联网报送方式向登记管理机关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交了《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并通过了预审。5月12日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审定了我会提交年检所报的全部材料,确定我会2009年度检查为合格。5月13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又进行了年度审验。
此外,我会根据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云纪发〔2010〕10号文)及省委政法委领导在该《通知》上的批示,组织基金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了自查之后。又将自查情况及有关数字报表在限期内向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作了报告。
七、基金会的内部建设得到加强
2010年9月10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贾春旺同志的指示精神,向全国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出《关于进行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档案整理的通知》,并附有1988年至2005年各省受全国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由于我会成立于2002年,在此之前的全省乃至受到全国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及档案资料没有掌握。要在时限内完成任务有相当大的困难。为此我会首先立即向各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转发通知,要求将这些先进分子的有关资料在10月28日前上报我会;其次是派员前往省公安厅联系索要我省2001年前受全国及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有关资料;再是由专人电话查询、跟踪查找。历时2个多月,将33名受到全国历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有关资料收集齐,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也充实了我会的档案基础工作。
为确保基金办日常工作的运转,基金会把加强内部建设作为推动全省见义勇为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一件大事来做。在基金办招聘了一名具有一定机关工作经验、文字工作能力和操作电脑技能的已退休工作人员,加强办公室工作的基础上,又从社会上招聘了一名业务能力较强的电脑专职人员,增置了一台电脑设备。加强了对网站的规范化管理和基础信息工作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八、指导和促进了全省见义勇为工作的深入发展
去年,我会除与省综治办联合行文对各地的见义勇为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外,还通过传真、电话等多种形式,不断促进各地这项工作的深入发展。2010年,怒江州第一次向省推荐上报了该州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及集体;昭通市在全市见义勇为促进会成立大会上,一次即募集见义勇为资金439.37万元,对此我们都及时作了上报。据统计,去年我会共拟制请示、报告、公函等文书共37份。
在省委、省政府及各州、市党政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在省委政法委及省综治办的有力指导下,2010年,全省16个州、市中,又有7个县(市、区)成立了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60人、兼职人员268人。各州、市全年共筹集资金812.6万元,其中大理州、版纳州政府拨款各100万元;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480人,颁发奖金243.8万元;其中昆明市表彰奖励66人,颁发奖金66万元;送抚恤慰问金419人共60余万元,其中版纳州抚恤慰问48人共24万元。
2010年我会的工作虽然取得较大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省级基金会召开基金会理事会少,向省委政法委领导汇报少、募集资金办法和措施不多,同时,全省的见义勇为工作发展也不平衡。现在,还有8个县没有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有的州、市见义勇为协会上报工作情况少、开展评先和慰问活动少,还有漏报、误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情况。此外,各地见义勇为资金不足,严重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等问题。对此,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成绩、改进工作,加强对州市工作的指导,齐心协力,进而把我省的见义勇为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