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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工作

发布时间:2011-07-28 10:45:45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6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14号文件),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切实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把加强见义勇为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落到实处。要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救治、康复、奖励、表彰、抚恤、保护、优待工作,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领导,把构建见义勇为工作新格局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把见义勇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依法依规、尽责尽力落实好见义勇为人员的优抚保障政策,切实做到不拖延、不推诿、不漏人、不漏项,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推进见义勇为工作。

    三是明确责任,把见义勇为工作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见义勇为工作人、财、物的投入,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把见义勇为奖励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断改善工作条件。要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优抚救助力度。《通知》还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

    四是强化措施,把见义勇为的立法工作落到实处。省人大常委会已把修订《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列入2011年度一档立法计划。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牵头部门要求,积极参与修订工作。

    五是加强宣传,把营造良好见义勇为氛围落到实处。

    六是加强问责,把见义勇为工作责任追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