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对在2010年度中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兰惠涛、庞洪1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李德林、杨梁超、徐子映、赵国安、潘培民、罗晓菲、杨字清、左春玉、叶涛、张国山、杨庆章、李仲田、郭锐、杨国选、蔡树华、杨筛柱、董良17名先进个人和昌宁县见义勇为协会、昌宁县耈街乡2个先进组织,兰解云、石正杰、罗建华3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摘自保山市见义勇为协会工作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