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畴县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认真做好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的优抚和家庭困难人员救助工作,使见义勇为人员能得到应有的优抚、救助和社会的尊重。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见义勇为的认识。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见义勇为工作良好氛围,在节假日开展对见义勇为人员和家属进行慰问、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组织学习身边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人民群众对见义勇为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加大发现树立典型力度,在群众认为平凡的“好人好事”中挖掘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事迹,及时申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目前,正在申报县级见义勇为人员2名。
抓好清理核实,确保政策落实不漏一人。认真对历年来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坚决做到清理核实受县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时不漏掉一人,负伤致残的评定等级不漏一人,家庭困难人员救助不漏一户,符合申报见义勇为条件的不漏报,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不漏报。自1999年以来,全县共涌现见义勇为人员13名,牺牲2人,申报并批准为革命烈士1人,其中:受中央、省、州、县同时表彰的2人,受州、县同时表彰的2人,受县级表彰7人。
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见义勇为工作各项保障机制,积极组织协调相关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工作,民政、教育、扶贫、人社、卫生等部门认真落实好见义勇为人员的优抚保障政策。近年来,民政部门开展见义勇为临时救助共3户5人3400元。依法依规将见义勇为贫困家庭人员纳入农村低保,每月救助70元。将见义勇为贫困家庭人员纳入城市低保,每月救助125元。为纳入低保的见义勇为人员缴纳新农合共计1人,3年合计110元。革命烈士家属有3人享受定期抚恤1352元/人/季度。卫生部门共为见义勇人员开展医疗救助1人,减免医疗费2600元。教育部门共为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减免学杂费1000元。节假日,各部门共走访慰问见义勇为家庭约32次,发放慰问金及物资折合资金21200元。
供稿:杨昌喜
单位:西畴县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