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云南见义勇为基金会二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在昆举行,省委副秘书长钱恒义,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齐海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社管综治办主任、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马继延出席会议,会议由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齐海田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报告和2011年度财务收支报告,审议表决通过调整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马翔、省综治办一处处长柳廷龙、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徐志勇为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干部张克诚为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会议先由马继延作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2011年度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曹建方由于临时有重要任务不能出席会议,特委托钱恒义宣读讲话,并就下一步做好见义勇为工作提了两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发展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意义。二是主动作为、形成合力,推动见义勇为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求我省在下一步见义勇为工作中,要完善机制,进一步维护保障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各项权益;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加强管理,确保基金保值增值;社会动员,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对见义勇为英雄的关爱和帮助。希望各级各部门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饱满的战斗热情,进一步继承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见义勇为事业,使我省见义勇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再作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马继延在工作报告中强调,在下步工作中,我省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精神和国办发〔2012〕39号文件精神,加大对我省新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强硬的措施,狠抓见义勇为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请省民政厅牵头,省综治办和教育、公安、财政、人力保障、住建、卫生等相关部门参与,研究我省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39号文件精神的具体意见;二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进一步形成开展见义勇为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建立和完善见义勇为工作一系列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基金募集和关爱优抚的力度,切实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四是站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认真总结各地见义勇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面推动我省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齐海田还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会后要召集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央和此次会议精神,拿出具体的贯彻办法,做出安排部署。省有关部门要及时和社管综治办、见义勇为基金会协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国办发〔2012〕39号)和《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尽快制定云南省见义勇为人员相关优抚政策措施。全省上下要积极支持见义勇为事业,踊跃向见义勇为基金捐赠爱心善款。各类新闻媒体与单位要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为主题的宣传报道,要唱响正气之歌,让正义之音响彻云岭大地。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单位、监事单位、省社管综治委部分成员单位、以及各州(市)社管综治办和州市所在地县(市、区)社管综治办1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云南日报、都市时报、云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现场做了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