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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2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2-27 10:08:26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云政发[2013]14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2年,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在加快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进行坚决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弘扬社会正气,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斗争的勇气,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谭永春等25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全省各族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弘扬社会正气,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英勇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见义勇为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2012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2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谭永春 昆明市晋宁县二街镇栗庙村委会樟木箐村村民

章国忠 杭州市萧山区河庄镇同一村村民

梁吉友 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镇束岗村委会上浅甲村村民

王文浪 曲靖市会泽县者海镇第二中学学生

杨立厚 曲靖市富源县出租车驾驶员

尚 枢 玉溪市澄江县右所镇补益小学学生

王正涛 昭通市大关县翠华镇翠华小学学生

杨 蕊 昭通市镇雄县五德中学学生

李振敏 文山州广南县黑支果乡中心学校牡宜完小学生

程秀峰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捧镇曼广小学学生

张玲芳 大理州祥云县云南驿镇明德小学学生

目班宝 德宏州芒市第一中学学生

杨学兰 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摆达村田头村村民

对以上人员分别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5万元。

李子升 昆明市禄劝县则黑乡卡租村委会大坪子小组村民

薛燕春 玉溪市红塔区高仓街道办事处桃源社区居民

姜云亮 昭通市盐津县滩头乡新田村指介社村民

杨守武 楚雄州元谋县新华乡新华村委会湾子村村民

李正明 楚雄州武定县发窝乡分多村委会下永厂村村民

周岐明 文山州砚山县阿猛镇迷法村民委周家队村村民

王树昆 大理州大理市保安服务公司职工

沈龙彪 大理州鹤庆县龙开口镇朵美小学学生

杨卫红 保山市人民医院利康自选商店店主

朱永昌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山社区村民

李水国 湖北省武穴市大法寺镇两李村村民

霜福伟 怒江州福贡县第一中学学生

对以上人员分别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