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明,男,汉族,农民,1962年1月生,云南省会泽县人,生前系鲁纳乡朝阳村委会柳树井村民小组农民,2003年5月7日,应聘受雇于昆明市安宁市青龙镇禹龙甸个体养殖场养鸭。
2003年5月12日中午,李宗明像往日一样,兴高采烈地划着小船在青龙镇禹龙甸大中坝水库投放鸭子饲料,突然在距离400余米处发现在岸边玩耍的小孩掉进水里。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急忙向岸上的人群大喊:“有人掉进水里了”,他一边喊、一边快速地把船划到岸边,火速地跳上岸,对雇用他的老板说:“有人掉进水里了,我要去救人”。雇用他的老板说“水太深,你不要下去”,有强烈正义感和舍己救人精神的李宗明那里顾得了老板的劝阻,也顾不上脱掉衣裤,便飞快地向小孩落水的方向跑去,义无反顾地跳到水中救助落水女孩。这时他最大的愿望是一定要救出小孩,便急速向小孩落水位置游去,他在水中摸索一阵后,终于将落水女童成粉(7岁)抱出水面。李宗明抱着成粉在深水中奋力挣扎,力图尽快游向岸边,但因风浪较大,始终无法靠岸,他用尽了全身最后一点力气,在水深涡急的水库中双手环抱孩子拼命地向岸边游去。但因水库水位太深,在深水急流中游了较长时间的李宗明已耗尽了最后一点体力,再也无法游到岸边。就这样,李宗明在深水中苦苦挣扎一阵后,便渐渐沉下水底,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当人们把李宗明的遗体打捞上岸时,李宗明还保持着双手环抱小孩的姿势。
2003年6月,安宁市把李宗明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材料转交了会泽方,并由会泽民政部门按照程序,逐级申报李宗明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