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志诚,男,汉族,1987年6月出生,高中学历,共青团员,永胜县一中高三补习班学生。
2006年9月21日13时许,向志诚像往常一样回住处休息,当走到永北镇中学校门口时,看见一名妇女手持尖刀正凶残地刺杀一名女学生。眼前的一切,使他来不及多想便冲上去,用双手拖住凶手持刀的右臂,脑子里只有一个信念,一定要阻止她。当时,凶手正处于失去理智的状态,凶手用力挣扎,而他怎么也不能将凶手的刀夺下,只好将她的手按在地上,以便阻止她继续行凶。这时,一个阿姨(聂映梅)跑了过来,将凶手的腰抱住, 并用力将她摔翻在地。在他和那位阿姨的努力下,终于将凶手的刀夺下,并将她按住。
他转过头来看到躺在地上的小女孩,其腹部、脸上多处受伤,血流如注,没有挣扎,没有叫喊,生命垂危。面对此情,他立刻抱起她,向医院方向奔跑,他艰难的跑出30米,看到一辆三轮车,便拦住了它,急促地说:“到县医院!快!”他将小女孩抱在怀里,坐在三轮车上,看到奄奄一息的女孩,他的心里十分着急,一面用手按住她的伤口,试图不让血往外流,一面大声的让司机加快速度。到医院门口后,他抱起女孩冲向急救室,在闻讯赶来的大夫的帮助下,身中7刀的小女孩由于抢救及时,终于得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