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同会,女,汉族,1944年7月生,牟定县江坡镇福龙村委会郭普村民小组农民。
2007年4月19日,身残志坚的金同会到白沙冲自家菜地里浇菜水,在离她不远处的一块稻田里,一农户为清理杂草,贸然点燃了田埂上的茅草。半小时后,在没有经过仔细检查确认火已熄灭的情况下,就离开了现场。由于正值干旱季节,气候持续高温,风高物燥,茅草再一次复燃,火势借助风势急剧蔓延开来,正在菜地里浇菜水的金同会听到火苗噼噼啪啪的炸响声后,迅即赶往现场查看火情,发现火势已蔓延到坝埂和紧连坝埂的大片树林。年近六旬的她来不及多想,急忙到坝里挑水扑救。由于她年岁已高,而且只有一只左手,行动不便,再加上火势太猛,狂风掺着烈火向她扑来,一瞬间,她全身上下的衣裤都着了火,可她全然不顾,继续扑救。半小时后,闻讯赶来的村组干部和群众一道终于把火扑灭,保住了大坝和大片树木免受火灾,避免了国家和集体财产遭受更大的损失。在扑救大火中,金同会全身软组织大面积被火烧伤,后经送州医院得到了及时救治。
六旬老妪独臂救火。当时曾目睹整个救火情形的村护林员张文礼说:“当时那个救火情景啊,真是无法形容,若不是她奋不顾身及时扑救,大坝和整片树木肯定保不住了,是她挽救了我们的财产。金同会真是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