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发〔2003〕15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在发动全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别是“严打”整治斗争中,我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公民,他们在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自己的鲜血甚至生命维护了国家、集体、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鼓励公民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推动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经各县区推荐并经玉、汲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追授玉溪市红塔区治安联防队员杨永祥、元江县一中学生杨栗等2同志“玉溪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各颁发奖金30000元;授予玉溪市红塔区治安联防队员夏跃春、汤燕飞,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路办事处中卫居委会3组居民陈凤保,红塔区春和镇马桥村村民毛玉文,通海县扬广镇五脑山村委会村民吕林,澄江县右所镇老鹰地村委会大湾臼塘村村民崔朝辉等6同志“玉溪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各颁发奖金10000元;授予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路办事处郑井居委会居民郑文春,红塔区大营街镇杯湖村委会村民代福多,华宁县宁州镇葫芦冲村委会白义冲村村民向顺林,江川县前卫镇渔村村委会11组村民小组长付德兴,玉溪师范学院2000级美术系学生赵俊、杨昌盛,张云东,澄江县公安局退休干警焦永贵等8同志“玉溪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各颁发奖金5000元。
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玉溪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光荣事迹,继续发扬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己任,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我市的社会政治稳定和推进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玉溪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三年三月十三日
玉溪市2000—2002年度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光荣册
杨永祥 玉溪市红塔区治安联防队队员
杨 粟 玉溪市元江县一中高一学生
夏跃春 玉溪市红塔区治安联防队队员
汤燕飞 玉溪市红塔区治安联防队队员
陈凤保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路办事处中卫居委会二组居民
毛玉文 玉溪市红塔区春和镇马桥村委会一组村民
吕 林 玉溪市通海县杨广镇五脑山村委会五脑山村民
崔朝辉 玉溪市澄江县右所镇老鹰地村委会大湾臼塘村村民
郑文春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路郑井居委会一组居民
代福多 玉溪市大营街镇杯湖村委会五组(个体户)
向顺林 玉溪市华宁县宁州镇葫芦村委会古义冲村村民
付德兴 玉溪市江川县前卫镇渔村村委会十一组村民小组长
焦永贵 玉溪市澄江县公安局退休干警
赵 俊 玉溪师院2000级美术系学生
杨昌盛 玉溪师院2000级美术系学生
张云东 玉溪师院2000级美术系学生
注:2002年8月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杨粟同志为革命烈士。
2004年3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杨永祥同志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