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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绍金救死扶伤不留名

发布时间:2017-08-30 16:27:00 来源: 责任编辑:jyyw_admin

黄绍金,33岁,14年的军旅生涯使他养成勇敢顽强、做事认真的军人作风。2003年7月,从部队转业到市司法局当驾驶员。

2004年4月28日上午8:30左右,楚雄市昊元公司工作人员何光银等2人驾车从楚雄市新村镇返回楚雄途中,因连夜赶路,疲劳驾驶加之道路艰险,导致所驾车辆翻入10多米深的白依河中,车上俩名驾乘人员当场身受重伤。驾驶员何光银被压在车下,当场昏迷不醒,情况十分危急。就在多辆车子经过都无人救助的情况下,驾驶员黄绍金驾驶云ED039号车从宜茨出发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干部到大地基下乡路过此地。看到此情景,黄绍金同志二话不说打开车门跳下车,沿着陡峭的石壁慢慢爬下到河底。并在随车两位同志的配合下将车抬起一点缝隙,然后把伤员从车下拉出,面对危在旦夕满身是血的伤员、此时的黄绍金想到的是把伤员尽快送往医院,不顾自己矮小的身体能否承受身高、体重都明显高于自己的伤员,立即背上沉重的伤员,沿着陡峭的山坡艰难地往公路上爬,在陡峭的山坡上背着伤员爬行,稍有不慎就会再掉入10多米深的白依河中,当黄绍金同志凭着顽强的毅力把伤员背到公路上时,身上已浸透了血迹和汗水。为了让伤员尽快得到救治避免伤情恶化,他又快速驾车返回将2名受伤人员送往20公里以外东华卫生院救治,并与受伤人员的单位及家属取得联系后,才匆匆离去。

黄绍金同志这种高尚的救死扶伤精神,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他的行为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崇高的理想信念,体现了一名司法行政干警高尚的道德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