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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何绍思等9名同志2004年度“文山州见义勇为公民”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8-30 16:36:00 来源: 责任编辑:jyyw_admin

文发〔2005〕3 号

(2005年1月23日)

    2004年,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各种犯罪行为的斗争中,我州又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他们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畏强暴,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为表彰他们的英勇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鼓励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推动我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何绍思等8位同志“文山州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追授彭志林同志“文山州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

    州委、州政府号召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英勇事迹,以他们为榜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文山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而努力奋斗。

    受表彰的个人是:

    何绍思 广南县底圩乡底圩村民委平圩村村民

    李昌平 广南县三腊电厂电管所职工

    王庭亮 文山县德厚镇大龙村民委大龙村村民

    王文友 文山县老回龙镇白租革村民委以哈底村村民

    刘安斌 挂靠昆明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安宁分公司驾驶员

    王 猛 文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驾驶员

    潘 文 马关县马白镇文华村民委阿黑村义务巡防队队员

    孔祥贵 马关县马白镇文华村民委文华一组村民

    彭志林 马关县仁和镇格木村民委拉车寨村民

2004年度文山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受到州人民政府的表彰奖励

    在文山州召开2004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大会上,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给受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