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04年,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全市各地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和侵害的紧要关头,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不畏强暴,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
为表彰他们的英勇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4年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授予周章(景东县林街乡岩头村新寨小组)和宋维山(孟连县勐阿边境检查站勤务中队)两位同志为“思茅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奖金。
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以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无私无畏、不怕牺牲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努力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平安思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思茅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