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云,男,汉族,初中文化,34岁,昆明市官渡区福海乡田家地村人,1994年4月参加护林队工作。
李春明,男,汉族,初中文化,25岁,昆明市官渡区福海乡田家地村人,2001年2月参加护村队工作。
2003年4月21日20时30分,李春明、郑云在田家地村执勤点值班时接一村民举报:有人实施盗窃。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李春明、郑云在田家地村272号出租房找到嫌疑人并对其进行盘查。在盘查时,嫌疑人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李春明、郑云刺伤后向滇池路方向逃窜。李春明、郑云不顾伤痛追赶犯罪嫌疑人,并用对讲机呼叫执勤点增援。犯罪嫌疑人在逃至滇池路博大酒店附近时,正在值班的博大酒店保安刘勇金见该男子神色慌张地持刀狂奔,又听到有群众喊抓贼,刘勇金便上前拦截,在拦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用刀刺伤刘勇金左肋部。但刘勇金临危不惧,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英勇地与犯罪分子搏斗,最终将其制服(刘勇金,后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接到报案的110巡警将犯罪嫌疑人移交滇池路派出所,并迅速将刘勇金、李春明、郑云送到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刘勇金被匕首从胸腔刺入腹腔,伤及脾脏和肺部;李明春被刺伤左胸部和腿部;郑云被刺伤胸腔和腹腔。
郑云、李春明俩同志从事群防群治工作以来,团结同志,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勤奋工作,在维护地方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2004年被昆明市人民政府授予“昆明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