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董大伦主持召开会议,对2025年云南省见义勇为表彰拟推荐对象进行评审。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级政法单位等16家单位的17位评委评审表决拟通过省级见义勇为表彰的初审建议名单。至此,新一批事迹感人、代表性强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脱颖而出,集中展现了云岭大地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本次评选针对16个州(市)推荐上报的2023年11月以来两年度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群(集)体、先进个人事迹进行评选。在评选中,评审委员会严格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政府表彰通知要求,综合见义勇为行为的危险程度、施救效果等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对在见义勇为中导致牺牲、重伤的先进群(集)体和个人重点选树,确保评选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经过严格评选,评委会提出拟通过初审建议名单,其中群(集)体15个,分别为“勇斗歹徒”5件、“抢险救援”6件、“勇救溺水”4件;个人30名,分别为“勇斗歹徒”8件、“勇救溺水”13件、“抢险救援”4件、“逆火救灾”5件。随后,将按程序由各州(市)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并进行公示,最终报请省政府审定、作出表彰决定。

此次评选,树立了“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勇者有荣”的鲜明价值导向,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鞭挞冷漠心态,激励广大民众在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见义智为、见义众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扶危济困的良好氛围,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新篇章注入鲜活的道德力量。